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选聘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第二批)
2024-01-12 文章来源: 作者:陈晓庆

为持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第三方服务机构库,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聘第二批第三方服务机构,持续充实机构库建设,不断优化与第三方的合作。现将相关工作方案公布如下,欢迎有意向的合作机构参与组建。

一、选取条件

(一)法律服务机构选取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成立时间5年以上,有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优先在鄂尔多斯有分支或办事处的机构;

2.近5年未被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根据业务实际指派主办律师组成顾问团队,主办律师应具备5年以上执业经验且无执业违法记录,须在企业投融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熟悉相关合规管理的法律条例;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的专业技术支持和较强的服务能力。

(二)评估估值机构选取条件

1.具备法定执业资格,具有与企业评估需求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不限于资产、房地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核准的备案证书

2.掌握公司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相关市场信息,熟悉与公司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

3.具备健全、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建有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制度。在约定工作期间能够调配较强力量,按照委托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资产评估工作任务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年内,机构没有不良信用记录、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经营异常情况;评估师没有不良信用记录、重大估价质量问题(以行业协会意见为准)。

(二)管理咨询机构选取条件

1.具有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企业管理咨询资质,有较强实践基础的社会优质管理咨询机构。

2.较强的精益管理咨询能力。实际运营三年以上,管理咨询业绩优良。具备较高的针对企业的精益管理诊断、精益管理改善、项目设计、项目实施能力。精益管理咨询师资队伍稳定,业务水平高,能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和企业实际运行情况,完成精益管理项目设计、组织开展精益管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估等。

3.具备综合咨询业务甲级资质,具有不限于建筑,农业、林业,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等行业的专业资信甲级资质。

4.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咨询师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5.申报单位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企业总体财务状况和纳税信誉良好。

6.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5年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行为。

二、服务内容

(一)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事项

一事一聘事项:

1.为市创新投资集团和所属企业体制改革中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如引进战略投资者、股权转让及划转、股权激励、重大投融资及担保等)进行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助市创新投资集团和所属企业对下属僵尸企业进行清算注销,出具法律意见书;

4.参与处理涉及市创新投资集团和所属企业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5.接受市创新投资集团和所属企业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专项法律事务

可一年一聘事项:

1.协助市创新投资集团和所属企业草拟、审核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2.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对问题本身进行专业性的分析,并在法律专业领域内提出可操作的法律意见及解决方案;

3.承办市创新投资集团和所属企业交办的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二)评估估值机构服务事项

1.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

2.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

3.根据公司业务要求,对股权、企业价值等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4.对资产业务、评估对象和评估报告的使用者的特殊性,要求资产评估发挥公证作用。

5.承办市创新投资集团和所属企业交办的其他专项资产评估事务。

(三)业务咨询机构服务事项

1.按照公司要求,能够及时提供在战略规划、组织管控、人力资源、组织架构、薪酬体系、绩效管理、制度流程设计、股权激励、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按照公司要求,编写相关行业、具体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成果、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等。

3.公司交办的其他专项咨询服务。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提交材料

1.专项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申请表;

2.申请机构基本情况;

3.申请机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1)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执业人员名单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申请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材料。

(二)报送要求

1.申报机构建立目录,并附证明材料。

2.申报及证明材料须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规范打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电子材料:全部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文档)以U盘光盘存储或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3.全套纸质的申报及证明材料须左侧胶装,并加盖骑缝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外包装上须注明“不准提前启封”字样。

4.申报机构须将申报及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材料2份)邮寄至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金财大厦309室。未按规定的格式、数量和形式递交的申报及证明材料不予受理

四、时间安排

请于公告发布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材料。

 

 

 

 

 

 

 

 

 

 

 

人:陈晓庆

联系电话:16604777675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附件:1.申请材料目录

2.申请材料封面

3.入库申请表

4.申请机构基本情况编写提纲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6.近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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