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5-03-24 文章来源: 作者:市创投集团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6月1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创投集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创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创投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8月9日,集团党委组织召开党委一届16次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创投集团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夯实整改责任,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建立巡察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强化进展调度、实行销号管理。10月11日,党委书记组织召开集团巡察整改调度会,专题听取巡察整改情况,分析不足和困难,提出解决举措。为了全面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建立了“周调度、周报告”和“信息随时报送、不定期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加强专项督查,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扎实。

(1)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根据《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党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要求,集团党委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巡察整改以来,累计召开党委会会议24次,每次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专题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学习24次,实现学习内容、人员、时间“三个全覆盖”,确保了党的创新理论在集团决策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在传达学习“第一议题”时,第一时间学习了《人民日报》、新华社、《求是》杂志等中央媒体关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最新新闻报道,特别是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和专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会议时,有效与主责主业、当前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扎实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三是根据集团关于会议议题申报审核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党委会议题申报机制,填写“第一议题”申报单24份,严格审核把关第一议题材料,进一步提高了会议质量。

(2)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整改进展:一是结合搬迁办公阵地的实际,集团在打造党建文化长廊时,在显要位置增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展板,并将集团主营业务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体现在党建文化阵地中,让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深入人心。二是将党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专题学习了2次,专题研讨了1次,参加人数达到200余人次。向党员干部发放党章及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等书籍64册,组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委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轮训班6期。三是自巡察整改以来,在公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刊发集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工作动态信息58篇。

(3)2名领导班子成员在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研讨中存在发言材料抄袭和研讨不深入等现象。

整改进展:一是党委书记与2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2名班子成员主动重新撰写了研讨材料,研讨主题与实际、分管领域工作相结合,谈思想认识,说落实举措,达到了研讨主题与业务实际相融效果。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暂未发现研讨材料抄袭和研讨不深入的现象。三是制定印发了《集团文字材料审核机制》,明确审核主体、方式等主要内容。截至目前,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分别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研讨主题,积极开展专题研讨交流活动4次,研讨材料40篇。在每次开展研讨交流前,党群部严格按照研讨主题要求,认真审核领导干部的交流研讨材料。对于审核中发现的材料质量不高、内容空洞、与研讨主题和业务结合不紧密等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修改完善,全面提高了文字材料质量。

(4)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有不足。

整改进展:一是党委书记与2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2名班子成员主动重新撰写了研讨材料,研讨主题与实际、分管领域工作相结合,谈思想认识,说落实举措,达到了研讨主题与业务实际相融效果。二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4年11月22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0次学习会,邀请内蒙古党校民族理论与政策教研部教授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作专题讲座。12月16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3次学习会,领导班子成员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专题研讨。结合9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制定了活动月工作方案。同时,加大宣传宣讲力度,深入基层一线、社区开展宣传宣讲活动3次,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切实增强了全体人员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知与理解。三是参照市委建设“模范自治区”行动方案,根据集团实际,重新修改完善了党委建设“模范自治区”行动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可操作性,严格按照文件保密等级进行了印发。同时对文件起草人员、密件管理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保密观APP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内容,并取得了保密教育培训证书70份。进一步规范收发文流程,做好登记工作,规范了秘密文件管理流程。

2.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有差距。

(5)主营业务开拓创新能力不足。

整改进展:一是现代金融服务板块。针对巡察问题组织动员业务部门人员广泛寻找类金融业务案例及政策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提出金融业务发展规划思路,于2024年12月16日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现代金融服务规划》。后续根据发展规划与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蒙商银行、中蒙公司、内蒙古精诚高压绝缘子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国弘天悦资产管理公司等持牌AMC及有意向的民营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企业,陆续对接蒙商银行开展“鄂尔多斯市中心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项目”、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精诚高压绝缘子有限责任公司系列债权优先级份额的业务”、中蒙公司额济纳旗运输公司开展“策克口岸蒙古国贸易港码头与中国海关监管之间开启电动重卡跨境运输业务”、鄂尔多斯市中正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债权项目等,并持续跟踪何西置业项目,积极与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接,做好项目投后管理工作。二是数字经济板块。智慧矿山建设项目: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及矿鸿操作系统在煤矿智慧矿山建设中的应用。目前中标三个示范矿建设项目。数字公司作为矿鸿系统二级代理商,已签订矿鸿销售合同17份。政府采购项目:数字公司已中标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项目、市应急局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互联网应用服务项目。三是产权交易业务板块。1.产权交易业务本年度加大走访及业务拓展力度,业务范围实现8个旗区均有项目进场的交易格局,交易项目91宗,比上一年度同期增长67%;拓展了新型业务共计3个品类,分别是罚没资产处置、仓储厂房处置、废旧物资处置,较上一年度同期增长23%。2.拍卖业务在原有市纪委委托项目的基础上开展市场化业务2批次,组织拍卖会5场,较上一年度同期增长19%;拓展了2个新品类业务,分别是酒类拍卖和金条等贵重饰品拍卖。3.为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采购阳光化、数字化,着力破解国企“采购难”问题,积极消除采购监管盲区,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公司拟投资建设鄂尔多斯市首个集货物、服务、小规模建设工程为一体的全流程电子化国资国企采购平台“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目前平台系统架构已初步搭建完成,正在积极协调市国资委出台相关管理办法,配备专业人才团队,待与市交易中心场地进行联调联试后上线运行。4.已与鄂托克前旗、杭锦旗、乌审旗国资系统对接举办国企改革咨询座谈会,为本地大型国有企业提供国企改革、国企咨询培训服务。

(6)对出资公司监管不够,管理运行不畅。

整改进展:一是修订下发了《董事会工作指引》《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人员管理办法》(鄂创投发〔2024〕18号)、《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办法》(鄂创投发〔2024〕17号),2023年全资子公司应建尽建董事会仅有市奎腾沟矿业公司一家,市奎腾沟矿业公司向集团报送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外部董事履职台账及董事个人履职报告,集团对市奎腾沟矿业公司董事会及董事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经2024年10月14日集团党委一届19次会议研究后下发评价结果通知,市奎腾沟矿业公司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均为优秀。二是根据子公司运行情况,健全子公司经理层。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选任市国源汇恒公司董事长1名、市国源汇恒公司副总经理1名、市绿投公司总经理1名、市绿投公司副总经理1名、市奎腾沟矿业公司副总经理1名,通过内部推荐的方式,选任市奎腾沟矿业公司董事长1名。三是2024年6月17日经党委一届11次会议免去市奎腾沟矿业公司法人代表,改由市奎腾沟矿业公司董事长担任法人代表。市数字公司已划转至市数字投资公司,法人已按照相关划转文件进行了变更。

(7)推进合规管理建设不深不实。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9月,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开展合规有效性评价工作,针对集团及子公司合规组织和职能、制度建设、运行机制等重点领域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价,并于评价后完善一库三清单,明确重点岗位、重点业务、重点领域合规管理职责,细化了合规管理流程,按照程序进行合规审查、审核。二是2024年10月,按照合规理念、合规要求、员工权责等方面内容,拟定了合规管理手册、操作指引,切实打造合规管理文化。明确管理原则包括: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明确主体、压实责任;协同联动、违规必究;理念先行、文化保障,通过合规手册,着力构筑符合公司实际的合规文化,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3.发挥基金投资管理核心功能不够强。

(8)发展基金规模较小,支持和培育重点产业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一是出资2.6亿元参与国中资本管理的规模为4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第六批子基金专精特新股权投资基金,截至目前完成项目投资7个,投资金额2.57亿元。二是出资15亿元,参与宁德时代旗下溥泉资本管理的规模为84.28亿元的福建时代泽远基金,截至目前已完成项目投资3个,投资金额7.49亿元。三是推动10亿元低碳经济外贸发展基金的设立工作,加强对本地产业和招商引资项目的支持。截至目前,市创投集团参股基金13支,基金规模达307.6亿元,市创投集团认缴33.3亿元,实缴出资16.29亿元。投资项目229个,投资金额101.16亿元,较好地支持和培育了重点产业发展。2024年市创投集团获评母基金研究中心年度最具潜力母基金TOP30。

(9)金融赋能科技创新不足。

整改进展:一是新设规模为40亿元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第六批子基金专精特新股权投资基金。基金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二是新设规模为84.28亿元的福建时代泽远基金,基金重点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高端装备及智能制造、半导体及智能传感,新材料及合成生物等科技领域。三是正在推进低碳经济外贸发展基金设立工作,基金重点投向我市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大宗商品贸易、新能源产品出口等科技领域。以上基金均投向科技创新领域,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截至目前,市创投集团各类基金累计投资项目229个,项目主要以科技项目为主,有效支持了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的发展,其中3D扫描科技企业思看科技于2025年1月成功在A股上市。

(10)主动开拓业务有欠缺。

整改进展:一是通过参加招商活动宣介基金,寻找项目招引机会。主动参与第二届“鄂尔多斯杯”创新创业大赛、链上暖城鄂尔多斯重庆成都招商会、鄂尔多斯台州和宁波产业招商恳谈会,“暖城之光、融创未来”鄂尔多斯金融推介会等招商活动,通过现场基金路演,向上百个项目宣传鄂尔多斯基金,发出项目落地邀请。二是参加各基金管理人相关活动、论坛4次,通过活动宣传基金项目投资机会。三是将通过各类活动确定初步意向的20个项目纳入项目库,并根据项目方合作意愿分类了解、调查,调查率达到100%。对于有明确落地意向的8个项目重点推进,成功引进2个项目落地我市。

(11)自身能力建设较弱。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通过每周例会、参加市国资委举办的新质生产力培训、金融领航人才能力提升暨新质生产力基金实践等多项培训,参加头部机构组织的关于低空经济、智联商业、创芯算力大未来、具身智能、医疗大健康、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等闭门行业分享会等培训。二是通过社会猎聘的方式,全资子公司新质投资公司聘用投资经理2名。三是通过内部培养的方式,2024年3名员工通过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多措并举,打造高效专业团队。四是持续推进基金管理人牌照申请工作。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视不够。

(12)对防范风险应急预案修订不及时。

整改进展:一是从组织体系及机构职责、处置措施、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信息公开、保障措施、后期处置等方面修订完善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度组织经理层、集团中层、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集团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45份、用电安全检查12次、安全生产月活动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2次,发放安全知识手册400余份,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二是成立了董事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全力做好应急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工作。三是制定下发了《财务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合规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从资金、投资等方面,着力提高公司风险防控能力。

(13)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下发了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梳理和规范微信群9个,排查各类意识形态工作阵地2次,确保阵地可管可控。二是修订了《集团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集团重大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及时更新集团官网信息,截至目前,累计在新闻专栏发布信息82条,党群建设专栏发布信息89条,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11条,社会责任专栏发布信息10条,进一步发挥了宣传作用。

(14)落实党委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委员和经理层管理人员为副组长,各部室和子公司为成员的集团党委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修订完善了集团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各子公司同步制定了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二是每年与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网站维护合同,该公司对集团网站基础维护及网站安全检测进行服务。同时,从市数字公司调整1名干部至集团工作,解决网络安全人才短缺问题。三是邀请市委网信办网络安全科有关同志围绕《网络安全意识及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培训。结合2024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网络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市委网信办举办的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及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培训会。四是6月针对课后服务项目检查后,已出具了《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安全报告》,同时将此作为示范,内蒙古数字经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已根据制度要求出具了《信创云安全报告》。

(二)聚焦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5.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

(15)集团党委制定的主体责任清单不实不细。

整改进展:一是重新修订完善了集团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部门、完成时限,明确了集团党委主体责任的内容,对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2月27日,集团党委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月7日,集团党委一届7次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涵盖党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7月8日,在集团党委一届14次会议上,听取了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8月9日,在集团党委一届16次会议上,专题听取了集团政治责任清单及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12月30日,在集团党委一届29次会议上,研究审议了集团党委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报告。

(16)集团对全资子公司业务推进中存在问题监督缺位。

整改进展:一是加强对子企业的监管,先后召开了2次会议,以工作调度的形式对子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调度,并强化跟踪问效,要求各子企业及时向集团汇报进展情况。及时修订、出台相关制度,2024年重新修订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子企业设置考核指标78项,切实强化对子企业的考核问责力度。同时,出台了《集团公司议事规则》,明确子企业需集团审批或备案的事项,进一步强化管理方式和力度。二是累计在集团官网发布了拍卖信息7条,同时将拍卖信息推送到《中拍网》《中国新闻报》《内蒙古商报》等主流媒体上进行报道宣传,进一步扩大了拍卖业务的知晓度。

(17)履行“三务公开”工作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已在办公阵地新设置了三务公开栏两处,在公司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党务、政务、财务信息12条,各子公司均设置了“三务”公开栏,累计公布党务、政务、财务各类信息24条。二是“三公经费”预算及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均已在公开栏公示,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及年度工资总额信息披露每年按照市国资委要求年底在集团官网进行披露。

6.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

(18)内控制度不规范。

整改进展:一是建立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财务、战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党群、综合、财务、法务、审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制度建设小组。目前,该组已梳理各项制度,特别是集团至今沿用转型公司相关制度,已制定印发资产评估、零星维修制度。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待工会组织健全完善后,及时印发实施。同步更新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42项。二是财务部整体修订了集团公司涉及财务方面所有制度,其中新制定制度5项,修订完善制度2项;将原转型公司财务制度全部修订完善为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在新修订制度中明确审批权限及报销流程。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现已实现“友费控”线上办公,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报销审核权限执行。三是已对2023年12月30日印发的《对外融资管理规范》进行了废止。2024年11月8日,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发《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2024〕28号)文件,集团相应融资、担保工作参照此文件执行。

(19)集团指导监督出资公司建立采购制度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子公司一直参照集团采购管理办法进行采购工作,2024年8月12日集团公司组织开展采购管理办法专题宣讲会1次,对子公司管理人员及采购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子公司相关人员熟悉采购办法的各项规定和流程,并指导和督促子公司制定完善各自采购管理办法,目前3家子公司均制定完成采购管理办法。二是按照采购管理监督检查安排,各子公司按照要求报送采购清单、采购方式、采购金额等内容,集团公司根据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对子企业的采购制度建设和采购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次,确保采购管理工作程序到位、合规合理合法。

(20)集团及出资公司招投标监督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自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以来,集团及各子公司积极行动,迅速落实整改要求。在招投标管理方面,累计开展3次招标工作,全过程均由集团战略规划部监督,确保了程序的公正性与透明度。招标主体单位均按规定派出评标委员,参与评标环节,有效提升了评审的专业性与客观性。通过严格监督与规范的操作流程,为集团及子公司的项目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各子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办法。绿投公司制定了《市绿投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明确了派出招标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的要求,并派出监督人员全程参与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招标采购流程;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组织开展招投标项目合规化风险培训1期,对《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招投标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了职工风险防范意识,确保招投标工作遵照法规实施。奎腾沟矿业公司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奎腾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国源汇恒公司为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采购阳光化、数字化,着力破解国企“采购难”问题,积极消除采购监管盲区,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拟投资建设鄂尔多斯市首个集货物、服务、小规模建设工程为一体的全流程电子化国资国企采购平台“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目前平台系统架构已初步搭建完成,正在积极协调市国资委出台相关管理办法,配备专业人才团队,待与市交易中心场地进行联调联试后上线运行。同时公司内部已制定印发《采购管理办法》,用以规范内部招标采购行为。三是2024年底集团战略规划部牵头制定专项排查整改方案,各子公司与部门积极行动,针对招投标项目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排查项目分标合理性、投标主体关联性、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合规性、招投标平台选择规范性、评标专家独立性与资质等关键问题,并建立详细的问题排查台账,加大排查力度,自巡察以来未发现上述问题。同时,集团及各部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项目招投标事项实行集体决策,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各部门、各子公司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 原则,强化对集团及子公司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管,形成了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监管格局,切实提升了集团招投标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7.纪检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履行不到位。

(21)派驻市创投集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不够。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纪委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2024年度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鄂创投纪发〔2024〕1号),明确目标任务30条,按期推进落实。二是严格履行派驻纪检监督检查职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市纪委监委常态化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相关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和要求。按期组织开展好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第一季度与集团监事会、审计部、财务部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财务报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下发《监督意见书》1份。第二季度与战规部联合组织开展“商务合同合规履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发现5大类16个问题。第三季度开展“采购专项监督检查”,下发监督建议书1份,发现的问题线索与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初核案件合并办理。第四季度开展公务用车、“第一议题”和党纪学习教育专项监督检查,下发监督建议书3份。专项检查覆盖集团各部室和4家子公司;持续加强日常监督提醒,下发纪律提醒函1份,工作提醒函1份,督办单1份。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体系,印发《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纪委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创投纪发〔2024〕2号),目前已完成备案事项11项。

(22)监督检查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集团《2024年度监督责任清单》细化6个方面监督任务30条。二是完成第一到第四季度关于“财务报销”“商务合同合规履约”“采购”“公务用车”“第一议题”和“党纪学习教育”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共反馈13大类28个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9条。三是制定以季度监督检查在内的5大项部门重点工作指标任务,并在纪检部门绩效考核中实施量化考评。

8.招标采购不规范。

(23)应招未招。

整改进展:一是修订完善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完成国产电脑采购、办公用品采购2笔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采购工作。二是依据相关党规党纪,时任综合部部长因涉嫌严重职务违纪,现已被东胜区监委留置。

(24)未按规定履行采购。

整改进展:一是已对部门内部采购项目开展排查,针对类似情况进行摸排,巡察反馈以后设立基金的相关采购服务未发生类似问题。二是严格按照《公司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对后续拟设立基金的相关服务开展了选聘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9.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25)公务接待无公函。

整改进展:一是原《接待管理办法》中并未明确接待需提供公函的内容,公司于2024年9月修订了《接待管理办法》(鄂创投发〔2024〕18号),进一步规范接待标准和流程,以及对接待公函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制度下发后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自查,制度下发后共有10次公务接待,均有公函。二是《接待管理办法》明确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流程及公务接待事后报销流程,明确责任部门,综合部严格把关公务接待的事前申请,包括是否有公函,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是否符合制度要求,财务部严格审核事后公务接待的报销,审批流程是否完整,报销凭证是否齐全,存在无公函、凭证资料不全、接待超标准等问题一律不予报销。

(26)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一是修订下发了《公务车辆管理办法》(鄂创投发〔2024〕17号),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公务车辆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和管理流程,同时对公司拥有的5辆公务车辆(集团公司2辆,子公司共3辆)根据派车单,按照出车日期、出车里程、目的地、回车日期、回车里程、行车里程、用车部门、用车人员、用车事由、驾驶员等内容建立车辆使用情况明细台账,通过对台账的梳理自查,暂无集团占用子公司公务用车情况。二是加强公务车辆使用审批,《公务车辆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公务车辆使用审批流程、审核负责人、使用范围、时间和路线等,截至目前集团公务用车共计198次,子公司公务用车共计213次。

(27)公务外出管理不严格。

整改进展:一是对2021年至2023年期间针对外出调研、考察、参加会议等公务活动,报账未附相关计划、方案等佐证公务出行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凭证进行自查,未附相关佐证的已由相关人员撰写出差目的情况说明或提供调研考察成果材料;2023年3月,集团人员前往北京等地考察18天,无相关学习交流计划和考察调研方案,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与集团纪委已对该问题进行了核实,出差当事人已经做了情况说明。二是修订了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在办法中第二十三条:明确出差事由应写明具体内容,不得笼统填写为办事、调研、对接工作、对接项目等。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差参加会议、培训,报销时需提供会议、培训相关佐证材料”。严格执行新印发的财务制度要求,对不符合制度要求的相关费用不予报销。三是严格公务外出审批流程,各级领导和审核责任人各司其职,严格把关,明确各级领导的审批权限,细化审批程序,审批的严谨性与合理性得到显著提升。四是已与当事人进行谈话提醒,当事人就情况进行了说明。但因未触及到相关党规党纪,未对有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方面

10.(28)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格。

整改进展:一是修订下发了《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中层管理人员选任管理办法》(鄂创投发〔2024〕18号),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议事管理办法,制定决策事项及程序清单,从党的建设、战略规划、体制机制、经营管理、资产管理、人事管理、重要项目、大额资金、日常事项9个方面,对115个具体事项,明确了决策程序。二是制定印发了《集团议事规则》,严格把关,需要党委前置研究的事项必须前置研究,根据决策事项及程序清单,制定的115个决策事项中有55个事项需要党委会前置研究(或审议)。

11.集团党委引才用才方面作用发挥不够。

(29)关键岗位核心人才短缺。

整改进展:一是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配备法务岗1人,审计岗1人,财务岗2人;通过社会猎聘的方式,猎聘投资经理2名;通过外部交流的方式选任审计部副部长1名;通过内部调整的方式,从子公司调整1名法务工作人员到集团公司战规部法务岗工作,为专职法务岗人员,以上8名干部职工均取得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进一步优化了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同时审计部工作人员充实到2人,进一步加强公司审计团队力量。二是加强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制定下发《薪酬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拓宽招聘渠道和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来吸引更多专业技术人员;加大人才培养: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提升公司员工技能,2024年共组织参加24次专业培训,共有4名员工考取中级职称,公司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市数字公司按照需求计划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市国资委已批复用工计划,并发布了招聘公告,但未招回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0)绩效考评缺乏中长期有效激励机制,尤其在中层干部考核方面争议较大。

整改进展:一是2021年至2023年公司未形成绩效考核体系,每年年底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对干部职工进行考核,2024年7月修订下发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配套的薪酬激励干部晋升办法,包括《薪酬管理办法》《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鄂创投发〔2024〕10号),《中层管理人员选任管理办法》(鄂创投发〔2024〕18号),初步建立起中长期有效激励机制。二是绩效考核办法按照经理层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员工、全资子公司四个层级进行分层级考核,经理层岗位重点考核经济指标、重点工作指标和综合测评指标完成情况;部门正副职管理岗位考核集团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部门重点工作指标、督办工作指标等完成情况;职工按照其岗位说明书重点考核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成效等方面。体现考核的针对性、差异性和科学性。三是考核结果与干部提拔晋升、评优选先、薪酬待遇挂钩。

12.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足。

(31)党建品牌打造与企业文化、主责主业结合不够紧密,党建品牌引领激励作用未体现。

整改进展:一是2024年5月,集团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5次集中学习会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专题培训会,邀请内蒙古高速公路集团、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集团、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专职外部董事作专题讲座,集团各基层党支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开展集中学习9次。二是根据集团实际,创新打造了“守正创新 投资未来”党建品牌,总结提炼了“134”党建工作模式,将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主责主业相结合,发挥了党建引领作用。三是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宣传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和党建特色亮点3条,提升党建品牌影响力。

(3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进展:一是修订完善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纳入学习计划。2024年12月19日,在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14次集体学习会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遵守行为规范和准则。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2次,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依次作对照检查,并严肃开展互评,真正达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三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3名集团党员领导干部及时认领反馈意见,主动参加支部各类组织活动。9名集团领导干部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联系工作实际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集团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谈心谈话要求,各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累计开展谈心谈话21人次。

(33)基层党组织群团工作开展不到位。

整改进展:一是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工会、妇女、团委等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4年12月19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14次集体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各党支部累计开展专题学习4次。二是成立了集团妇联,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妇女权益。根据人事变动,完成了集团工会委员、团支部书记改选工作,充分发挥了职工权益。三是制定印发了《集团党建带群建工作制度》,坚持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2024年11月8日,集团党委副书记带领党群部、群团组织有关负责同志深入结对社区开展了基层调研活动。2024年12月30日,集团党委一届29次会议上,专题听取了群团组织工作汇报。

三、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计划

市创投集团将结合工作实际,锲而不舍地抓好整改任务成果的巩固提升,持续跟踪问效,以钉钉子的精神、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真正通过落实巡察整改补齐短板、破解瓶颈,切实以整改工作的新成效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77-383680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