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 公开征集供应商公告
2025-10-14 文章来源: 作者:苏耀坤

为进一步规范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拓宽采购渠道、优化供应商资源、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性促进招标采购市场积极发展,阳光采购平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质供应商,诚邀各界优质供应商加入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共同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

一、平台简介

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由鄂尔多斯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国源汇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搭建、运维的鄂尔多斯市首个集电子化采购与封闭式开评标场所于一体的国资国企阳光采购综合服务平台,也是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板块组成部分,受理业务范围涵盖全市国有企业招标采购业务,即“421”(工程400万、货物200万、服务100万)限额以下国资国企招标采购活动。同时,拓展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80万限额以下的自主采购活动及各类民营企业招标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基本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企业信誉:具备优异的综合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近三年内承接的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或业绩证明。

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https://zxgk.court.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四)供应商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场所、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从事特定行业需要提供特定行业资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供应商需有本企业主营产品或服务的文字介绍。

(七)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自主报名,如供应商在此过程中发生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报名提交资料的要求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相关授权文件或资格资质证书(如有);

(四)信用中国截图(无重大违纪记录);

(五)企业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六)企业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证明;

(七)提供企业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纳税证明;

(八)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或相关荣誉证书等;

(九)承接的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或业绩证明(如有);

(十)承诺函(附件1);

(十一)授权委托书(附件2)。

四、申请程序及审核

(一)申请人登录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登录网址https://cg.ordoszxfztz.com:20443。

(二)点击供应商注册。按照要求填写供应商注册信息、完善资质信息(入驻及操作见附件3、附件4)。

(三)阳光采购平台工作人员审核上述提交资料是否齐全,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入库。

五、相关说明

(一)平台接受供应商报名入驻,仅只将该供应商纳入平台的供应商库,并不代表报名供应商已通过后续项目中的资格审核、获得参与采购项目的资格或成为平台认可的合作供应商。同时,平台有权对供应商征集审核结果不做任何说明。

(二)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虚假资料,直接取消其入库资格。因此给阳光采购平台造成损失的,阳光采购平台有权追偿其造成的损失,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阳光采购平台定期对入库供应商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需重新进行资质认定。在审核过程中,我司如认为必要,将安排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四)阳光采购平台有权对供应商在我平台的采购工作进行履约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是否邀请参加我司采购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入住供应商要接受平台管理,实际中施行准入退出机制。

(六)所有报名供应商均视为已无保留地同意我司在招标采购业务范围内使用其报名信息。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所有。

六、联系方式

(一)受理单位:鄂尔多斯市国源汇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联系人:苏耀坤  联系电话:13488534718(微信同号)

 

附件1:承诺函.pdf

附件2:委托书.pdf

附件3: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入驻操作手册.pdf

附件4: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pdf

 

信息征集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逾期提交者将纳入下一批次审核,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鄂尔多斯市国源汇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14日